金丝眼镜送来一张照片。
照片上是一个年轻人,苍白俊俏的脸,带着一种深入骨髓的疲倦,仿佛早已经对自己的生命厌倦。眯着一双充满笑意的眼带着一丝冷冷的讥诮和嘲弄,似乎觉得这个世界就是一个笑话。
身材颀长瘦削,懒洋洋地靠在一颗大树上,一只手扶着树干,是他的右手。
这只手干净,干燥,也很有力,十指修长,指甲剪得却很短,稳稳地扶在树干上支撑自己的身体,如果没有这只手他几乎就会栽倒在地上。
这个年轻人我见过,他就是在蓝猫夜总会酒吧柜台前和女孩调笑的年轻人。
那个年轻人让我印象深刻。
照片的背后写着几行字,应该是金丝眼镜写的,字写的真丑。
姓名:杨风。性别:男。职业:杀手,近三年来江湖上身价最高的杀手,从未失手。籍贯:不详。出身:不详。家庭成员:不详,传说是孤儿。癖好:好酒,好色,好赌。特长:精通各种轻武器,擅长格斗,而且还熟悉下毒爆破伪装潜伏等多种暗杀技能。
最后还附上一句:据悉近日此人出现在本市。
杨风,像风一样的名字。
这个人据说也像一阵风,来无影去无踪,无处不在而又无处可寻。
——风来的时候有谁会发现,又有谁能逃避。
——所以他杀人也从来没有失手。
杨风一定是来杀我的。
这座城市里值得有人花这么大价钱请他来杀的人只有我一个,出的起这么大价钱的人也不多,林正豪是其中一个。
我如果不死,他的日子一天也过不下去。
我有些得意。
死在杨风的枪口下应该是一种荣幸,因为他杀的都是了不起的大人物。我拿出酒倒一杯,一饮而尽。
这么开心的事情一定要喝杯酒庆祝。
晓月在喂鱼,几条神仙鱼在碧蓝色的水族箱里拖着飘逸的长尾穿梭在几株翠绿色水草中遨游,悠闲自在,像神仙一样无忧无虑。
她显得有些忧郁。
———她是不是开始怀念在仙境中无忧无虑没有烦恼的生活。
———是不是开始后悔来到人间。
———人,总是失去后才懂得珍惜,因为最美好的东西总是存在于怀念和回忆中。
“我们出去喝杯咖啡。”我轻声地道。
晓月点头答应。
她从来没有拒绝过我的要求,我知道她一定会答应。
雪后,晴,有风。
风很大。
风中夹着冰雪吹在脸上像刀割一样,空气几乎已经凝固。屋檐下的冰柱犬牙交错,像一只张着血盆大口的怪兽,似乎在择人而噬。
路上行人极少。
几个孩子在远处开心地笑着,叫着,跑着,身上沾满雪。冬天最开心的就是孩子,雪地永远是他们开心的原因,因为这里没有约束,没有责骂,也没有压力。
晓月看着那群孩子也受到他们感染,脸上出现难得一见的笑容。
“如果你在这里不开心可以回去。”
晓月摇着头没有说话,抬起头看着我笑,笑的有些勉强。突然,她向前跑去,用力奔跑,像一个孩子一样倒在地上,在雪地里翻滚,像一个孩子一样开心的笑。
她笑的很开心。
咖啡馆不远,就在前面街头拐角,环境优雅,经常有情侣在午后坐在窗前亲昵的低头细语。
我们也坐在窗前。
咖啡的味道很怪,很难喝,就像中药汤里放了牛奶和糖,这种味道让人难以接受。
我不喜欢喝。
晓月却很喜欢,每次都要放两块糖。她总是将糖块高高抛起,丢入杯中,每次都会准确地落入,不会掉在杯子外边。
今天也是一样。
两块糖落入杯中,她才拿起银质的小勺细心搅拌,轻微的磕碰发出悦耳的声音。
银质的咖啡勺明亮如镜。
明亮如镜的银质咖啡勺在她的手中映出一个人影,一张熟悉的面孔——一个年轻人懒洋洋地走进咖啡馆,坐在不远处望着我们。
杨风。
他的出现让我感觉有些兴奋。
我回头望了他一眼。他并没有回避我的目光,拿起手中的啤酒向我晃动一下,打了个招呼,像是一个久违的朋友见面后互相打招呼。
晓月也看到了他,却像是没有看见。
杨风拿着啤酒走过来,坐在我的旁边,举起手里的啤酒敬了我一杯。
我没有啤酒,手里只有咖啡。
我喝了一口。
杨风道:“我知道你是谁,你也应该知道我是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