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落时分,逍遥回到了店内,躺在了床上。并没什么收获。
当然,也并非真的就什么活事都找不到。随便找个店铺当个伙计还是可以的。一路上逍遥看见了不少写着招收伙计包吃包住的白纸贴在各家商铺的门口。但看见归看见,这种工作逍遥是绝对不干的。一个入微阶的武者去当伙计,那有这么离谱的事情。
本着作为武者的骄傲,逍遥不允许自己去做这种工作。就算选工作,也要找个足够给脸面的。
“………实在不成,就去当杀手。来钱最快,也够体面。”
逍遥回忆起前一世自己年轻时的杀手经历,然后无言的摇了摇头。倒不是嫌弃做杀手赚来的都是黑钱,而是另外的原因:名声。所有杀手,无一例外都是需要名声来堆积的。只有名声大了,才有人雇佣你。名声堆积需要的是武力,技术,还有大量的时间。而不巧,逍遥可等不到那个时侯。
还有一种方法是加入某个杀手组织。但是怎么找?总不能逍遥在大晚上出门,看见一个黑衣人就上去问:“兄弟,我想加入附近最出名的杀手组织,麻烦你给指个路?”
在找到杀手组织之前,自己一定会先碰上武装到牙齿的官士。自己肯定会出手。然后他们再派兵,自己再突围,最后,可能那个城主都会亲自来。
把自己搞成人民公敌没有任何好处。
那又该怎样挣钱啊………感觉两边的太阳穴要炸了………
贫瘠的督文城没有把逍遥打败,而相对富裕的关山城倒是让逍遥步履艰难。不得不说,一文钱难道英雄汉。
“要不,去打猎好了。打回些野味来卖。”
这倒是无本的买卖。但现在正巧冬季,山间野味的数量可想而知。而且可能会碰上凶禽。狼群或是虎群逍遥是不惧的。但也不想惹上。
“………没主意了。”
一个人旅行什么都好,就是在需要拿主意的时候没个人来讨论商榷。
见时间已晚,逍遥从楼上走下,寻了个桌子坐下,伙计机灵,见有客人,手脚麻利擦了擦桌子,低头问到:
“客官想吃点什么菜?”
逍遥刚在这里停留了半天,那里又知道这里有什么菜。但想来家常小炒总是有的,便说:
“胡乱几样家常菜,再来一坛老酒。酒要好。”
“得嘞,客官您稍等。”
伙计小跑走开,不消多时拿着一坛酒和一个酒碗走了回来,放在桌上。
这个世界,无论在哪吃饭,最先上的总是酒。在督文城便是如此,来到关山城后同样。也不知是那个酒鬼定下的规矩,但逍遥喜欢。
拍开泥封,将酒倒入碗中,端起来一饮而尽,逍遥放下空碗,咂了咂嘴。
哪怕用奉承的话来说,这酒也不算是好的。先不说酒味,就说这颜色便与城外小酒馆中的酒酿相差甚远,混沌不堪。酒味很淡,好像掺过水一般。与之相比,也难怪那店家在乡间小路开店却依然得以生存。
重新倒了一碗,饮之,逍遥更是笃定了这个念头。
不过,既然是酒,就没有浪费的道理。他林逍遥可是什么酒都能喝的人。只要是酒,便是好物。
待喝到第六碗的时候,伙计才端着托盘将菜奉上。一碗肥肠,一碟毛豆,一盘鸡丁,一份牛肉,皆是下酒之物。这店家的酒不怎么样,但配菜着实不错。逍遥想着,动起了筷子。
没待时间过去多久,住店的客人一个接着一个的从楼上下来,各自寻作为坐下,招呼伙计上酒上菜。有同伴的大声交谈,吹牛的有之,讲传闻的有之,诉苦的有之,整个小店倒也显得热闹。
不过,说的最多的还是关于今天军士突然增加的事情。一个络腮胡子的大汉端着酒碗,说道:
“我看啊,这次城主是准备把关山城好好整治一番了。估计是有大人物来这里视察。这可是升官的好机会。要是把握好了能上九天!”
“得了吧,还大人物,我看城主是想对熊罢出手了吧!一个牦子也敢在城里光明正大的做当铺生意,反了他了。”
“诶,此言差矣。熊罢只是个小人物。重要的还是在他背后的青衣手·李愈。人家可是和城主一样的武人。况且现在城外那几个山寨联合在了一起,而城主则势单力薄,所以啊,城主是绝对不敢在这个时候动手的。”
“哼!要我说,怕他个卵,趁着这寒冬之际把山给封了,饿死这群孙子!”
“普通牦子倒是能封死,但那武人是能封死的?到时候估计死的就是我们这边了。”
“唉,不说这个了,大家喝酒。喝酒!”
说话的人也是豪爽,连饮了三大碗酒。可能是饮的急了,酒劲上头,让他脸红了一片,还打了个酒嗝。
众人大声叫好,皆说好酒量。那人再喝,众人陪酒,你来我往,桌上菜还未动,就先醉倒了一大片。剩下的人要不就是滴酒不沾者,要不就是小口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