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副校长指派的丹阳大学纪委人员,回复大鲵和马妹不是你这种无中生有、造谣式的举报,是要负法律责任时,两个人支支吾吾,半天说不出话来。
此事,最终在丹阳大学这个层面,不了了之。
虽然,造谣式举报,要付法律责任,但丹阳大学,毕竟只是一个学校,还能把这两个造谣者,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