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当初她们刚来的时候,在眼睛里有着一种独属于大学生清澈的愚蠢,但是经过古代的这么些年的生活,她早就不再像当初那样了。正所谓有人的地方便是江湖,更何况是在一个勾心斗角的封建大家族里。自古以来士为重,重农轻商,在一个满是官员的家庭里,行商的,自然是不会受人看得起。
但是这并不影响胡霜瑾他们的生活,当初在张贴了那张报告后,她也成功的和她的室友们齐聚了,只是,在齐聚完之后,他们又依次回去了毕竟她们现在是小孩子,而且他们也无法摆脱当时环境的限制。虽然他们现在的身份可都不一样了,张舒婷是赣州知府张勤嫡次女,张雅是苏州知州张昆嫡长女,牛诗雯是林院士侍读学士林永安的妹妹,唯独林潇没有一点消息传过来。在这个时代,她们没有办法出来,不仅是因为年纪小,更多的这个时代的限制,于是每年的一封信就成了她们最好的交流。
在来到这个地方之前,胡霜瑾从来不知道原来世界上还有这样一种可恶的制度叫做典妻,但是经此一遭,她明白了:人可耻起来真的无法想象。。因为刚被拐后回来不久,他们心疼自己受了那么多苦,担心自己刚回来没有什么新衣服,便要陪她来外面逛上一逛。
可是当他们走到一家酒楼门口时没看见一名男子拉扯着一名女子,那个女子双手被绑的死死的。在两人面前还摆了一个摊子上面写着典妻女,那女子拼命挣扎,哭泣不止,嘴中还喊着:“”不要,不要,不要卖了我,我给你生了个儿子,你把他卖了,何苦还要以侮辱的名头把我也卖了。”女子刚说完就堵住了嘴,只剩眼泪在脸上纵横,看上去好不可怜。
而那个懒汉一边拉扯一边嘴里骂骂咧咧的:“死婆娘,光吃饭不中用,留着你有什么用?不把你卖了,我娘吃什么?”
周围的人也越聚越多,我们随便拉了旁边的一个人,“请问前面发生了什么事情?”询问了一下事情的前因后果才知道。
“这个男人好像是因为家实在穷的揭不开锅了,为了养他的老娘,先是典了儿子,现在又准备把老婆典掉。又是一个要成为典妻女的人啊!”
“什么是典妻啊?”胡霜瑾扭过头问道。
“回小姐的话,所谓典妻女制度就是在许多底层社会的男子娶不起老婆,有些家庭因为生活困难便将妻子“典雇”给光棍汉两三年,换取一笔钱财。被典雇的妻子为受雇人生育子嗣、繁衍后代,期限一到,她就要返回原来的家庭。典妻制度自汉朝便开始,发展到后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流程:一般要经过媒证、订约、下聘、迎娶等环节,其中关键环节在于订立契约。契约主要写明典妻的时间、租价等事宜。期限一般为3至5年,租价以妇女的年龄大小、典租时间的长短而定。
对租妻的人说来,还是会提出条件的,比如必须具备生育能力,出典期间不得与原来的丈夫同居,更不能回家照看自己的孩子等,并将这些要求写到契约中去。
这种契约对那些被出典的妇女来说相当于卖身契,契约一旦成立,被出典的妇女就得供人玩弄,为人生儿育女,最后还得与自己所生之子女骨肉分离,而被典之人所要受的不仅仅是心理上的屈辱和骨肉分离之痛甚至有些人还会遭到殴打,。
虽然前朝也曾此下过禁令,而且在《大名律》中,户婚“典雇妻女”条:凡是将妻妾受财典雇于人为妻妾者,杖八十,知而典取者各与同罪,并离异,财入官)但事实上明代典妾之风更盛。同时在冯梦龙:《寿宁待志》就有记载:或有急需,典卖其妻,不以为讳。或赁与他人生子。岁仅一金,三周而满,满则归迎。”李力家的上前很好的解释清楚了。
“啊,连妻子都典卖,甚至还租赁,那妻子回去了,丈夫会不会因此而感到愧疚,痛恨自己啊?”
“并不会,你可能会以为这些丈夫会对妻子的牺牲或者是经此一遭,而有所悔改,但事实上并不是这样子的。相反由于典妾成习有的丈夫不但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他们只当自己有实力,让自己的妻子去当典妻女。”
周围的人很多都在议论,他们有的人或多或少言语中带着同情,但却并没有任何一个人上前去,普通老百姓家里都没有钱,尽管每一个人都看起来都有些冷漠。但是若是真正的发生了,其实我们也没有方法去帮她,毕竟谁也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
那个女人选择了这样的丈夫,儿子已经先被卖了,自己却不知道逃,那他之后被卖似乎也是理所应当。
“有谁要买吗,好生养,能干活,求求你们买了吧,不然我老娘就要饿死了。你们不买她,租赁她也可以啊,发发善心吧。”那个男的拉着那个女的,大声叫喊着,而那个女的只是无力的挣扎着,嘴里呜咽的喊着。
“这个女子,我们买了,但她只值二十五两银子,你要愿意卖的话就卖吧。”母亲似乎看出我心中有所不忍,便主动提出了要把她买下来。
“好,请问主家在哪里,放心她很能生的,一准生个大胖小子,可还有什么要求?”那个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