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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一早。
嬴政三人组吃了热腾腾的烩面后,便前往桃源学院继续刺探桃源村的秘密,更心心念着村长林枫能早日回来。
巴郡夜郎山县尉却带着麾下五十名司兵赶往夜狼山,这已是他手底下所有的兵力。
一名壮汉在前方神色轻松领着路,想必这时候村长早已攻下夜狼山山寨。
“县尉大人,一切小心为上,卑职查过了,这十里八乡就没有一个叫桃源村的。”司曹小声说着。
“本官醒的,所以这才在夜狼山下约定相见,到时候一切不对,早走为妙。”
县尉眼中有着忧色以及疑惑,还有贪婪。
桃源村此地,他从未听过,他也不相信一村的力量就能歼灭一伙盘踞三百山贼的夜狼山势力。
否则他们早已出动,将夜狼山山贼分而食之,而不是任由它这两年鱼肉乡里,慢慢做大了。
时间快速流逝。
一个时辰后。
夜狼山山脚。
“县尉大人,我家村长就在前方等着了。”壮汉指着前方。
“嗯。”
县尉点着头,前方视野开阔,没有适合埋伏之地。
他们也不怕遭袭,更看见了百多人聚集在那,还有许多手脚被缚,老实蹲在地面之辈。
这让县尉振奋,白白捡了剿灭夜狼山的功绩,再加上他多年的政绩,不久就要因功晋升,有生之年未尝不能尝尝郡尉之位的滋味。
如若夜狼山山贼剿灭是真,那桃源村村长真是他的衣食父母了。
“全军戒备,列阵。”
双方聚集三十多丈的时候,县尉满脸凝重低喝。
三十多名司兵立刻执矛对准前方,个个神情紧张,还有甚者忐忑恐惧,他们闲时为农,也未上过战场,只是领着官家的俸禄,日常操练,哪里真正打过仗,见过血。
更何况,前面据传是灭了夜狼山那伙山贼的猛人,那大当家双头龙更是盛传可以以一敌百的猛将。
“你们全员佩甲,桃源村好大的胆子,这是想谋反?”
县尉对着壮汉厉声暴喝。
一旦有任何不对,他立刻便会抛弃麾下,骑马逃回县城。
因为,县尉看见了那一伙人,足足有二十五人身着铁甲,包裹全身。
在商鞅变法时就规定,甲胄只能有官府统一铸造,民间不得私造。
百姓家里留着刀,可以砍柴打猎、护家防贼,留着甲胄却根本无用,除非你想造反。
所以在古代家中私藏甲胄者,视同谋反。
这也是因为甲胄,乃是战争利器。
好的甲胄,不说刀枪不入,但两方士兵,一方着甲,一方不着甲,生死搏杀下,九成情况必然是着甲的士兵胜。
因为甲胄就相当于顶配的护身符,护住关键部位,一名士兵只有力气足够,完全能以一敌十。
古代冲锋猛将为何在古代传出一个个流传不朽的传说,玩起无双割草的游戏,那是因为他们勇猛,武艺高强吗?
这固然有个人勇武的原因在,但是他们身上工艺的出众甲胄却是保命利器。
敌方剑矛临身,猛将的甲胄却护住全身,只有两双脚趾能砍,试问你遇见这样的刺猬怎么杀?
恐怕只剩下深深的绝望了。
所以远远见到桃源村这些人个个着甲,县尉才会如临大敌。
私人私藏甲胄就是谋反的大罪,像夜狼山这伙山贼哪怕占山为王,也是不敢铸造或私藏甲胄的。
“大人,我家村长过来了。”
壮汉面对县尉长剑直指,怡然不惧,反而笑吟吟道。
这刻,那伙人中正有两人走来,一人佩刀,一人着甲。
为前一人正是林枫。
“草民林枫,桃源村村长见过县尉大人。”
林枫淡淡笑着说道,为了避免误会,双方相距十米。
这刻,他身后的林五抬手一扔,两个血迹淋淋的脑袋滚到县尉前方。
县尉脸色大变,一行人便听见林五的声音,“这是大当家双头龙,二当家破海刀的脑袋,三当家笑面虎还未死,被我们捉住了。”
“大人。”
林枫看着县尉,“这份大礼,你可还喜欢?”
县尉沉吟不语,眼中却闪过喜色。
“夜狼山山贼三百二十三人,击杀六十八人,俘虏山贼一百二十三人,逃走一百三十二人,救出的百姓共有三十七人。”林五禀报着。
“你们当真剿灭了这伙山贼?”县尉问道。
林枫点了点头,“还有逃走的一百三十二人,还望县尉大人早日将这些人擒拿归案。”
“哼,这个本官自然醒的。”
县尉脸色冷厉,“交出所有甲胄,剿灭夜狼山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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