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婉凝笑了笑,对着祝瓛说道:“这事你别问我,你自己问小黄黄,看他同不同意。”
听朱婉凝这么说,祝瓛搓了搓手,露出一副殷勤的模样对着苏晨说道。
“神狗阁下,可否请再挥毫一次,赠与在下?”
苏晨对祝瓛这种浑身酸腐的文人实在是没有太多好感。
对于他的这个请求事实上苏晨的内心原本是拒绝的。
不过一想到他是祝枝山的老爹,一个戏弄祝瓛的念头突然从苏晨的脑海当中升起。
要知道祝枝山可是以诗文,书法名动海内。
是与唐寅、文徵明、徐祯卿并称的“吴中四大才子”
倘若用祝枝山这个未出生的儿子的诗文来调侃一下祝瓛这个老爹。
那似乎是一件挺有趣的事情
想罢,苏晨扬起狗头高傲的瞥了祝瓛一眼,随后点了点头。
看到苏晨答应再次挥毫。
祝瓛显得很是兴奋,立即朝着店家喊道:“店家,来来,快给神狗备墨!”
神狗又要再度挥毫,围观的吃瓜群众也顿时来了兴致,一个个跟着嚷嚷道。
“对对对,店家,赶紧备墨。”
“我倒要看看,这神狗这次要写什么东西。”
“你们都往里挤挤,我都看不到了!”
“前排没位置了,都别挤了!”
“都别挤,哎呀我去,谁他娘的踩老子的脚了?”
“·····”
一时间整个蔻家酒肆宛如一锅沸水,喧声四起,好不热闹。
一条会写人文的狗子要再度挥毫,如此猎奇的事情,试问谁不好奇?
店家自然也不例外。
急忙吩咐店小二将笔墨纸砚备好,随后呈到苏晨跟前。
苏晨一脸傲娇的用狗爪将毛笔一把拍掉。
虽说用毛笔写字固然更能显现苏晨的文笔。
可惜他现在是一条狗。
自然是不能用狗爪来抓笔写字。
不过对于苏晨来说,用不用毛笔都无所谓了。
毕竟一条狗能写人文这已经是天大的奇闻了。
文笔次一些倒也无妨。
将笔拍掉后,苏晨这才用狗爪,沾了沾砚台里磨好的墨汁。
随后提着爪子站到店小二给他平铺好的纸前。
看到神狗即将再度挥毫。
现场的所有人,都同一时间屏住了呼吸。
瞪大着眼睛,眨都不敢眨。
生怕一眨眼,就将错过这天下奇闻的一幕。
看着围观群众聚精会神的模样,苏晨狗嘴微微上扬,露出一丝浅笑。
凡人们!都给老子看好了!
一条狗,是如何写诗的!
心随爪动!
爪随意走!
唰!唰!唰!
只见苏晨那只沾着墨水的狗爪,以恰好的力度落在了宣纸之上!
狗爪时而上提,时而下压,仿佛一名熟练的木偶师傅操纵着绝美的舞姬在宣纸上翩翩起舞,留下一个个墨字。
写到凝重处,苏晨的狗爪又如同金戈铁马一般,气势雄浑,透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威严!
两分钟不到!
一首龙飞凤舞的诗词,便跃然于纸上!
少日同怀天下奇,中年出世也曾期
朱丝竹绝桐薪韵,黄土生埋玉树枝
生老病余吾尚在,去来今际子先知
当时欲印槌机事,可解中宵入梦想
当这首祝枝山的《挽诗》映入众人眼帘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第一时间惊呼了起来!
略有才学之人,便对苏晨的这首诗惊呼连连:“好字!好诗!”
而胸无半点墨水之人,虽然品不出这首诗的意境,但也被眼前这猎奇的一幕引得大声呼道:“好好好!真是好!”
至于求墨的祝瓛,此时已经一脸痴呆!
沉浸在苏晨气势磅礴的笔力和这首诗的意境当中不可自拔!
“少日同怀天下奇,中年出世也曾期
朱丝竹绝桐薪韵,黄土生埋玉树枝
生老病余吾尚在,去来今际子先知
当时欲印槌机事,可解中宵入梦想。”
祝瓛表情木讷的接连念了好几遍这首出自苏晨狗爪的诗词。
随后深吸一口气,整个人激动得甚至都颤抖了起来!
祝瓛的才学虽说被他那未出世的儿子吊打了八百条街都不止。
但他好歹也是一个自幼饱读诗书的文人。
对于这首诗的寓意,他自然是能够品出!
这首出自祝枝山的《挽诗》。
是作者对唐伯虎怀才不遇的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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