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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开局成为普法专家 第13章 现在懂了么?【求收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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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越笑了笑,“这位同学,你叫什么名字?”

“老师好,我叫沈幼桐。”

“好,沈同学,我先和你讲一个故事,我……”

“有一个朋友叫张大根。”

苏越还未说完,便有一堆这样的弹幕飘飞出来。

苏越摇头,“我认识一个人叫王二,他长年在外地工作,独居。”

“哇,居然不是张大根了!”

“庆贺,新角色登场!”

“王二:说吧,准备让我背什么锅?”

“……”

苏越一本正经道:“王二有一个女朋友,但最多也只能与其视频通话,内心的寂寞不减反增,生理需求愈加浓重。”

“终于有一天,他忍不住了,在半夜四处乱逛,找到了一处‘绝佳的好地方’。”

“那是一个宾馆,不过宾馆的窗户并没有关,而且楼层不高,很容易爬上去。通过外面晒的内衣,王二判断出,里面住了一位年轻的女性。”

“于是他铤而走险,实施入户QJ。”

说到这里,沈幼桐不禁困惑,“所以苏老师,你想问我什么?”

苏越道:“别急,我还没说完呢,这件事,还有反转。”

“王二没猜错,里面的确住了一名年轻女性,且处在熟睡之中,他很容易就与对方发生了关系。”

“最开始,没开灯,黑暗之中,他们并没有看到彼此的样子。但结束之后,女子开灯准备报警,却陡然发现,王二是她认识的人。”

“这么巧的嘛?”沈幼桐眨了眨好看的眼睛。

苏越道:“更巧的还在后面,王二也认出了她,然后两人抱在了一起,关上了灯,再一次发生了关系。”

小问号,你是否有很多朋友?

一瞬间,满屏都打着问号。

“什么鬼?又发生了一次关系是什么鬼?”

“这还不是最骚的,听苏老师的意思,这一次那女人貌似还是自愿的。”

“同学们,注意细节,注意细节!苏老师在最开始提到了一个人,还记得么?”

“难道是……”

沈幼桐猛地意识到了什么,“那个女人其实是王二女朋友!”

苏越笑道:“这位同学很聪明嘛。”

得到了老师的夸奖,沈幼桐自豪地昂起脑袋,眯着眼睛露出得意的笑,可爱中透着一丝难以形容的美。

“王二女友想给王二一个惊喜,连夜来到了他所在的城市,只不过因为时间太晚没有立即去找他,而是先找了一个宾馆住了下来。”

苏越继续道:“然而造化弄人,发生了那样的事,但王二的女友显然够爱他,不仅没怪他,反而感到刺激和浪漫。”

此言一出,直播间中的弹幕顿时多了起来。

“这个女人傻吧,这王二分明就是一个畜牲,她那么贴心,对方却……唉!”

“毁三观,毁三观。”

“那么,那个男子的行为是否构成QJ罪呢……”

苏越道:“沈幼桐同学,既然你说自己已经掌握了这一块的知识,那么我问你,王二的行为是否构成了QJ罪呢?”

“这家伙肯定犯了……不对。”沈幼桐刚开口,就感觉前面有一个陷阱等着自己。

她挠了挠脑袋,绞尽脑汁,陡然目光一亮,苏老师说过的,双方是恋爱关系就不构成QJ罪名!

“老师,这个问题很简单,因为两个人是恋爱关系,所以并不构成QJ罪名,只是王二在道德上应该受到谴责!”

苏越露出无奈之色,这妹子,不是太聪明的亚子。

“沈幼桐同学,你的思维有些僵化了,混淆了求欢与QJ的含义。”

沈幼桐笑容凝固,“啊?”

苏越解释道:“王二第一次与女友发生关系,显然违背了对方的意愿,因为女方并不知道正在强行与自己发生关系的男人,就是自己男友。”

“两人第二次发生关系,属于两情相悦,是正常的。”

“所以,根据律法对QJ罪的定义,王二无疑触犯了JQ罪。沈幼桐同学,你现在懂了吗?”

沈幼桐捂脸,羞愧不已,“对不起,老师,我现在懂了。”

“哈哈哈,土豪被教育了。”

“咱们这个直播间的氛围真好呀。”

“苏老师要下播了嘛?”

“……”

苏越笑道:“谢谢大家看我直播,我要下播了,不过在下播前,我给大家布置一下家庭作业。”

“啥,还有家庭作业?”

“哇,我感觉自己真在课堂里上课!”

“那么,请苏老师拖会堂吧!”

“……”

苏越想了想,道:“关于金汉钦同学的事,我想大家也有所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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