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场言:
百年红色成都,千年锦绣天府。
弘扬领袖之志,打造梦想之城。
关于成都,我有说不完的话,聊不尽的情。
当我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就很热爱这座城市。我记得长辈带我去过的那些文化景点,记得小伙伴和我一起走过的那些商业地带,记得曾经留下的那些快乐与伤悲。
当我长大后,我认为我一定要为成都做点什么,如贡献力量建设城市,抒发情感传播正能量等。直到今日,终于可以写一本关于成都的书,由此来表达我对成都的热爱。
那么成都到底有哪些特点和优点值得去了解呢?简单来说,成都是一座典型的中国文明城市,他拥有超过三千年的文明史。而在新的千年里他必然会成为中国发展最快最好最繁华的城市之一。
当然了,因为我才疏学浅,很难把那种最真实的成都美、成都情完全表达出来,做到深入浅出,活灵活现。所以我感觉这本书终究是肤浅的,更希望读者朋友能亲自来成都感受一下,体会一番,娱乐生活一段日子,这样才是最好的。
好了,开场言就先说到这,希望读者朋友多多支持,我感谢您,成都欢迎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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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成都》
成都,永恒之都!三千二百年秀丽如春,二千四百年大名不更。
成都,休闲之都!都江青城千年悠,西岭锦水万古流。
成都,美食之都!川菜名肴冠天下,鲜香麻辣食文化。
成都,青春之都!春熙太古可爱妹,九眼桥头小帅哥。
成都,每当早上醒来拉开那片窗帘,全是你美妙的画面。
成都,每当明月当空喧闹散去之际,仅留你幽香的温柔。
成都,无论盛夏与寒冬,我的心我的身体,只愿得到你的怜惜。
成都,当我走进你的公园景区,牵着最爱人的手,听见有孩子的声音时,才会发现才会感受,我和你一样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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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末在成都郊外的一个地方出生了一个男孩,名叫李迪斯。男孩的父母文化都不高,郊外的环境也显得比较落后,这样的背景确实不怎么好。但既然出生了,那就是一件很愉快的事,因为毕竟再没有比拥有生命更有意义了,有了生命,就可以书写人生的传奇。
李迪斯出生的准确位置是成都西郊的土桥镇,这是一个很普通的城乡小镇。
土桥镇之名如何得来?在唐朝时此镇镇头修有一座铁板桥,这座铁板桥一直存在了数百年,当地人便把这里统称为土桥镇。
土桥镇不仅居住着汉人,在镇头还居住着大量的回民,这是为何?因为在中国元朝,不断有波斯人来中国做贸易和定居,便有一部分人选择了成都,于是定居在此数百年。他们在这里建起了清真寺,而寺庙一直保存至今,寺里保存着全世界上最小的《古兰经》。据当地老人讲,此籍只有一个指甲盖那么大,非常神奇。
土桥镇的老街是很繁华的。老街上有许多地地道道的农家菜馆。其中比较有名的一家叫尔萨小吃店,这是一家非常淳朴、味道极好的清真餐馆,吸引了很多旅人在那里片刻停留。李迪斯小时候非常喜欢去吃那家餐馆的饺子,那饺子肉质鲜美,润而不腻,当他把整盘饺子都吃完后,还觉得才刚刚开始。
老街上有一个老茶馆,据老人回忆那里是旧社会抽大烟的地方。后来成都解放了,里面就挂上了毛公和朱公的画像,里面显得阴暗潮湿缺少阳光,年轻人普遍不太喜欢,更适合中老年人。
老街还有书店、服装店、录像厅、游戏室等。李迪斯上小学时经常和同学在老街上玩,他们会去游戏室,他们玩游戏的能力非常强悍,能站着玩一整天,玩一整天还不觉得累。而如今孩子的身体素质就差了很多,倒在床上玩游戏,稍微玩久一点就喊手疼。
在老街的后面大概走两里多的小路就比较偏僻了,那里有一座回民公墓。
上小学的时候,李迪斯和班上一个同学非常要好,那人叫张宝苹。这个张宝苹不仅是他的同学,还帮助过他生活。因为曾经有一段时间李迪斯家里非常困难,他就在张宝苹家住了两个多月,这让李迪斯和张宝苹之间建立的非常亲密的关系。
在那时候,张宝苹家住在回民公墓这头,小学又在公墓那头。每次放学李迪斯要去他家,为了抄近路经常横穿那座公墓里的一条不足两米宽的小路。在李迪斯第一次走公墓里小路时还有些害怕,毕竟那里石碑成群,阴暗森森,又没有路灯,一阵冷风吹来好似亡灵不断散发着尸气,异常恐怖。当然之后走的次数多了,习惯了他也就无所谓了。
镇里有两所学校,一所小学,一所中学。小学当时叫金牛小学,是李迪斯的母校,中学叫金牛中学,位于小学斜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