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餐厅里,太子策风冰着俊脸看着对面笑得前俯后仰地林震宇和方笑,有杀人的念头。
“你们笑够没有?”太子策风忍无可忍。
“你真的是伟大,竟然在几天之内挨了同一个女人三个巴掌啊?呵呵……真是笑死F大……”林震宇还是止不住的笑,那夸张的笑声引起所有快餐厅顾客的注目。
“不过话説回来黎初这次也确实有点狠?”方笑也在一旁附和道,完全没有注意到太子策风已经铁青的脸。
“森,是谁?快告诉我,我可不是来欣赏你们可恶的笑容的!”太子策风有些不耐烦。
“你真的决定要追黎初吗?”方笑也即刻认真起来。
“那你説呢,如果不是我不去报仇带在这里看你们发什么神经?”太子策风一脸自嘲的反问道。
“不过,喏……那个……你可能还不知道她有个……五岁大的女儿?”方笑有些迟疑地小心试问。
“説的是小远吗,很可爱的一个孩子!”太子策风不以为意。“可我问的是”森“?”
“你知道小远?”方笑有些吃惊,“那你真的不在乎?”方笑还是有点不相信。
“有什么好在乎的,那么可爱的孩子一起养好了?森,是谁你到底要不要説啊?”太子策风有些心急,那个名字可跟自己喜欢的女孩有密切关系呢,可眼前这个臭丫头怎么这么婆妈?
“噢,森就是安郁森了,黎初以前的男朋友。他们曾经山盟海誓,在那个以学习为主的年代爱得轰轰烈烈!因两人的性格都很叛逆,才貌又很出众,所以一直都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一起打架,一起反抗传统,学习成绩又都好得让老师无法找茬。怎么説呢?他们曾经狠狠地相爱过,只是~后来那家伙变心了,爱上了另一个可人温顺的女孩,然后带着她去了加拿大。整个故事就这样!从回忆中出来,方笑长吐了一口气。
“可那个安郁森有这么大魅力让黎初现在都还不能忘怀吗?”太子策风酸酸地説,那段历史真是令他嫉妒死了,可是有什么用呢,那时候天知道他在哪儿呢!
“那你可要问当事人了?”方笑耸耸肩,表示不想回答,説很有魅力伤眼前这个痴情男孩的心,説没吧?那岂不言下之意黎初很没眼光!
“那黎初的性格一直都是那么冷酷的吗?”
“虽然説她以前也很个性,不过却没那么冷若冰霜!很倔,但开心起来也很可爱。”唉,方笑在心底默叹了一口气,那是多久以前的事了,可爱也许跟现在那个领着孩子的女人有些挂不上钩?
太子策风打上方笑给的网址,进入了黎初的博客。一篇题为《绝望中的希望》的随笔文首先放映入眼帘:
突然间想哭,如果此生注定没有得到爱的福份,又何必让我懂得这个字的概念?何必让我有那么多的幻想,何必?我承认这是我永远的弱点,为情而绊,多情而心伤,多情而自扰,伤透了心,留下怨,却永不后悔。我不奢望我拥有爱情,拥有亲情。我只希望我有我自己的孩子,属于我的,我会倾注我所有的爱,给予他,他又怎么会不爱我?
讨厌,恨透行尸走肉般麻木的生活,也许注定要这么活着。
呵,这就是她领养孩子的原因?文字无一不透露着对人世的绝望。安郁森,你究竟是什么魔鬼。把这么好的女孩伤到如此地步。如果我能早点遇到她,我发誓不让她受一点伤,太子策风想着心也跟着抽痛,往下拉是一篇有着雨天背景的诗:
我的王子在天国
穿着侠士黑袍,骑着健美的白马
如风的速度荡起宽大的长袍
挥起长鞭只为寻我
我的王子在天国
深邃的双眼却只能看得见我
霸道的双臂拥着我
再妩媚的妖精也不能将他迷惑
我的王子在天国
驾着白马带我踏践不可逾越的银河
锋利的宝剑为我劈开天空的阴霾
停住马蹄也愿为我留驻在沙漠
我的王子在天国
倒在血泊也是为我
我的王子在天国
他只在天国
灰朦的天一片黑压压的乌云,似酝酿着无尽的委屈而又哭不出来。
傍晚黎初的门铃响起,拉开门是一幅梦幻的景象?
门前有匹健壮的白马昂头嘶叫,马背上安着红色的马鞍,蓝色绣花的绸带系着硕大的铜铃,随风摇摆,发出清脆的声音,一位身材高大的男人,穿着武士服,披风扬起,似阴郁的王子,男人手执缰绳,波浪般的卷发被风吹得向上扬起,脸上戴着银色的面具,只露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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