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好,那就好。”李隽一连用两个那就来表达他的好心情,拍拍他地肩道:“我就等着你地好消息。我相信,等我再回临安时,你肯定有不俗的表现。”
一抱拳,道:“你们都回吧,我走了。”大步一迈,就要登船。
“皇上,请等一下。”一声娇呼声传来,这声音如明珠砸在玉盘上,清脆悦耳,煞是动听,不用说他地主人是个大美人。
果然,李隽一瞧,不是别人,正是常凤瑛。常凤瑛如穿花蝴蝶般跑过来,气喘嘘嘘的地,道:“皇上,你走了也不给人家说一声。”娇嗔之态甚是惹人喜欢。
“原来是你啊。”李隽也是有点意外,笑道:“你不在你的实验室工作,跑来送我这个一身铜臭的大俗人,有点让人想不到哦。”
输血一事,对于现代人来说,看似平常,背后的工作有多少,不是亲历者还真是没法说得清,李隽知道以常凤瑛个人的力量不可能完成,下旨成立一个以常凤瑛为负责人的实验室来专门研究。
其实,对于输血,李隽本人就可以搞定个七七八八,但是,他知道的是现代的药物,在宋代哪里有现代的科技,哪里有现代的药物,非得重来不可。才给黄永善和沈毕下旨,要他两人全力配合,尽早把输血研究出来。
“人家听说你要走,就赶来给你送行,你还说笑。”常凤瑛把手里的一束山花递向李隽道:“这是人家采摘的,你放在屋里,也增加点清新之气,省得一天到晚窝在屋里,连一点新鲜空气都沾不到。”俏脸红红的,很是羞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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