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诞生于最初的混沌。
那时候没有光明,没有黑暗,没有上帝,没有地球,没有文胸,没有薯片,没有苹果手机,更没有约书亚·莫雷尔斯。
我和我的几个兄弟,是这宇宙中最古老的神祇。当时我们还并不具有“使命和任务”这种概念,只是日复一日、每分每秒都在这混沌中守望,直到混沌的终结。
上帝创造了一个新的宇宙。
接下来的故事圣经上都有写,而且和真相也差得并不远。
圣经里也有提到过我的名字,所以用圣经作为媒介物,是能够召唤出我的。
这个“我”,并不是真实的“我”,而是圣杯所创造出的除了力量以外都完美复制了的分身,拥有本尊的思维、感情以及美貌。
但我有一点不明白,为什么我的御主会是个不谙世事的小男孩?我觉得能召唤出我的,要么是心黑的商人,要么是肮脏的政客,反正得是个坏人吧。可偏偏是这个人——约书亚·莫雷尔斯,我怎么会当了他的从者的?
他连魔术师都不是,就是个普通人,教会里的志愿者,一个虔诚得不得了的信教徒。不光是他,他的奶奶和女仆小姐也是上帝的忠实粉丝,就是吃饭前都要祈个祷的那种...只是她们又不是我的御主,让我在意的只有约书亚这个家伙。
他好像根本不知道社会的黑暗和人性的险恶,竟然说什么要和我做朋友,还要把圣杯让给我...真是好笑,我是不是该因此感激涕零地对他说“御主(Master)你真好”“御主我爱你”这种话?
这么想来,他确实不比那个红头发的家伙好多少。
都是一样的令人讨厌。
但我也不会杀了他的,至少现在不会,而且我还得尽力保证这个蠢货的安全,防止敌对阵营轻而易举地取走他的小命。
我要让他迷失自我,堕落为魔,将他原本的善良和纯真转化为邪恶与丑恶,到那时候,他对我来说也就没有价值了。
对我而言,这是比这场圣杯战争本身更加有趣的事情。
……
我爱二十一世纪。
世界、人类社会,经过了千百年无数次的演变变成了现在这个模样——交通便利、科技发达,还有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比如几乎人人手上都有的长方形通信工具,还有许多人叼在嘴里用火点燃的小纸棍,我也好想尝尝~圣杯赋予我的现代知识里也包含了这一切的使用方法,不过头一次见,还是觉得很新奇的呢。
“把这件也包起来。”我指着人偶模特儿身上穿着的一件黑色连衣纱裙,说道。
“抱歉打扰,但是请别听我同伴的。”我的御主挡在了营业员小姐跟前,我感觉他几乎要尖叫起来了:“芳汀,你不要再拿了,我卡里的钱不多了!”
“不用你买单哦。”我真被他的这副样子逗笑了,然后一手抓住他的胳膊,稍一用力,就把他拽到了一边。
“可是...你哪里来的钱啊?”他似乎是完全遗忘了我们旁边还站着一位导购员小姐,竟然在这种场合问我这种问题。
“我就是有。”我朝他跟前走了几步,直到一个和他无比贴近的距离——我们几乎要亲在一起了,但我是不会让这发生的,我之所以这么做,令他紧张、害羞,完全是为了顺走他左侧衣兜里的银行卡。
“你、你干什么?”他退不了几步,因为他身后有个挂衣架,不出我所料地做出一副惶恐状,而不像大多数男人欣然受之。
“变个戏法~”
“嘿,那是我的卡!”
“现在归我了。”看见他有点生气的样子,这让我很开心,我对着导购员小姐眨了眨眼:“包起来吧,我刷卡。”
“好的小姐。”吸取了刚才的经验教训,这一次这个棕发小妞动作格外的快,如一只敏捷的松鼠,轻轻松松就绕过了约书亚的防线,从衣橱里取出一件同款,领我来到收银台付款。
我总能得到我想要的东西,一直如此。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我享受着他的那份纠结。我也不知他有什么好纠结的,是因为我的钱来路不正?还是因为我拿了他的卡?其实他大可以放心啦,警方是不会因此查到他头上的...
在这里我必须赞美一下发明了银行卡的人,这么小小的一张卡里竟能装下万千财富,逛街买东西再也不必像旧社会那样拿着个装满金币的袋子了,尤其是高价物,若是在过去,可得把钱用牛马驮着或是装载在车上带去交易的。
我不是个很看重场面阵仗的人,使用银行卡不会让我的消费乐趣减少半分,反而这种“刷刷刷”的快感是“把一袋子金币砸在桌子上”所无可比拟的。
“麻烦拎一下袋子咯,约书亚。”结完账,我有意再欺负一下这个小男孩:“让女士拎东西可不是绅士所为。”
“好。”他没有片刻犹豫就答应了,虽说语气并不算爽快,我本以为他会跟我闹下别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