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潜接过来一看,上面列了一张表,主要写着发现碎尸的地方,以及初步的检查——
1、大锏银巷13号//1个色垃圾袋//肉块,0.7公斤。
2、华侨路消防器材公司侧门//1个黑色垃圾袋,装肉块,0.8公斤。
3、小粉桥附近工地//2个黑色垃圾袋,装肉块,1.2公斤//1个黑色旅行包,装肉块+内脏,6.5公斤//1个蓝色旅游包,装肉块+内脏,5.0公斤。
4、南大汉口路医院//1个黑色垃圾袋,装肉块,0.8公斤。
5、南大天津路校门口//1个双肩包,装骨头,7.5公斤。
6、南大体育场//1个黑色垃圾袋,装肉块+内脏,0.6公斤。
7、水佐岗附近小区//1条床单,包裹头颅+尸块,3.0公斤。
8、水佐岗附近下水道,白色衬衫,短裤,短袜,和肉块,3.0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