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王林斌的军衔说低不低,指挥一支驱逐舰队,手头上掌握了四艘最现代化的驱逐舰,在战场上再立什么功劳,他就要向将官靠。可说高也还不高,上面将星一抓一大把,无论哪个都得罪不起,不然他们要折腾起自己,王林斌就是长了三头六臂,那也是消受不起的。
没有让他当犹大,这实在再好不过了。不然他现在就要考虑是否赶紧去找俩个老上级,一来提出警告,一来寻求他们的帮助。既然没有,自然也不用瞎紧张。可让王林斌琢磨不透的:俩人真的是为了走私货物这种“小事情”来找他吗?
王林斌没有妄自菲薄,他很明白自己现在的身份。作为一名驱逐舰分舰队司令,他是处在反走私第一线,可反走私的并不只是他一个舰队,还有其他人也在不断地打击这种……按照周将军的说法是“正常的贸易行为”。在自己头上,还有一个地中海第二分舰队司令管着,而第二分舰队司令头上呢?还有地中海舰队司令照看着。作为军令部长,他如果要别人大开方便之门,就算不找地中海舰队司令,也该找地中海第二分舰队司令,人家总是会买他面子,根本用不着找自己这个小喽罗。
回到舰上,王林斌把自己关在舰长室里,独对昏黄的台灯,一个人静静思索,想要把事情整理出个头绪,要挖掘出潜藏在事情背后的本质。关了一晚上,当第二天太阳透过舷窗,把光芒洒进舰长室,两眼浮肿的王林斌从里面走出时,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脑筋还不够用,实在无法将事情真相挖出来。
不管怎么说,周纬将军既然屈尊找到王林斌头上,王林斌认为自己有义务将首长交代下来的事情办好,虽然这事情并不怎么光明磊落,但不违反王林斌做人的原则。
给周纬和白嗣阌一番开导,王林斌发现自己在某些地方上突然开了窍。是的,按照法律,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赢钱是最正当,最诚实的事情”,这可是周将军说的,难道堂堂将军会满口胡言吗?既然没有问题,和英国人做生意是正当的,和德国人做生意也是正当的,解放战争中,当英法联军干涉中国时,根据地不照样通过香港,将货物出口到英法两国去?那时侯是正义的,过了五十年就是违法的?天下哪有这个道理!
周纬他们要将货物偷运到同盟国去,需要王林斌的帮忙,这又一语提醒了梦中人。王林斌的父亲可是大企业家,手中掌握了不少企业,老王家只有王林斌这么一个种子,等父亲千古后,这些家产还不都是他王林斌的?这个世界永远没有人会嫌钱少,王林斌也不,人不可能穿一辈子军服,等仗打完了,他还是会回家去照顾自己的企业。守着一家杂货铺好,还是搞他一个百货公司好?正常人都会在两者中做出正确的选择。
现在是战争年代,受到禁运的同盟国什么都缺,把货物捣腾到那里去,自然是一本万利的生意。既然周纬他们能干这事情,为什么自己就不能尝试下?地中海各舰队主要正在准备下一步行动,该修的修,该改的改,在占领了罗得岛后,同盟国的海上力量又被严格限制在港口周围。至少从拉塔基亚到罗得岛这条航线,现在主要有他王林斌负责警戒。这么好的条件,要是不抓住机会,实在太愚蠢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这可是至理名言!
这么重要的发财道路,需要马上通知家里面,王家最大的产业是什么?是钨矿,战争机器需要大量的钨矿,而封锁后德国却断了钨矿来源,把钨卖给德国人,利润会翻几个跟头呢?
有财好发,父亲一定会以最快速度把东西运过来。不过自己只是负责一段海上路途,其他地方就需要打点了。
“行贿?这是违法行为!你真可耻,居然想到行贿其他人!……不过做生意总是不犯法的行为罢?为了赚点正当利润,去贿赂别人这就不能算是违法行为,顶多行为失当,不违法,不是吗?连堂堂的中将,为了做生意都要贿赂一下比自己小的人,他不算违法,我怎么能算违法呢?”
只是写信回家一来路上时间太漫长,二来又要经过审查,不管哪个审查官,看到这种东西,相信一定是大惊失色。到时候钱还赚到,自己先调离这里,这可糟糕之极。既要快,又要安全把信息带回国内,这只有一条道路:周将军那里是有电话的,保密专线,谁敢窃听中将电话?向周将军提出借用他的电话,应该不难。
如果这是个陷阱呢?
想得正得意,王林斌浑身打了个激灵。如果这是一个陷阱,那他就是天底下最愚蠢的人了。在没有彻底摸清对手底牌之前,急不可待跳出去只能授人以柄。就算中将真的需要你给他保驾护航,在还没帮忙之前,自己却先让人家帮忙,这可是给中将用来威胁自己最佳借口。到时候就不是人家求你,而是你要哭哭啼啼去哀求人家,同一件事情,结局截然两样。
有些想入非非的王林斌很快在心底权衡了利弊轻重,赚钱固然重要,给人当木偶扯却很不划算。既然如此,还是暂且将自己赚钱搁在一旁,睁只眼闭只眼给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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