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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终结者 第二百三十三章 国宴与《浣溪沙》(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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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选,李煜随手拿起一支狼毫大楷,蘸了蘸墨,琢磨了半晌,将笔交到左手。

    来到案前,深吸一口气,口中吟诵,左手不停。

    此时李璟等人还没返座,见此自然又凑了过来,冯道和杨凝式也被小太监搀扶着站着观看。

    随着李煜的声音越来越高,手下也是越来越快,刚开始还是正书,随后变作行书,最后一行却又多了几分张旭怀素之风

    纸上赫然是一首《浣溪沙》

    “明月已高三丈透,

    金炉次第添香兽,

    红锦地衣随步皱。

    佳人舞点金钗溜,

    酒恶时拈花蕊嗅,

    别殿遥闻箫鼓奏。”

    自然又是“自己”的作品,这首《浣溪沙》是“自己”前期的精品之作,写作时间当在他继位后到紫金山败仗之间。

    正是南唐回光返照的年月,说是鲜花着锦,烈火烹油并不为过!

    词中的气象正是此时宫廷的真实反映,以至于这阕词被后世称为亡国先兆之取并非苛责。

    他抄的时候,改了两个字,原文开首是红日,现在换成明月,平仄相符,更切合眼下的实景。

    撇开靡靡之音不谈,这阕词也是典型的李煜式审美,诗词化蒙太奇的高峰之作。

    上阕三句,第一句点明时间,第二句场景细节描写,第三句是一个特写镜头,通过地毯的褶皱变化将读者带入到更深一层的场景中。

    下半阕第一句,镜头跳到舞姬之上,只是金钗溜却非因为舞点,而是由他这登徒子而起,不过既然是诗歌大家也就眼开眼闭,总不能说唐突佳人金钗溜吧?

    再说了,安定王还当初那个横锏赋诗,大家也是知道的,烛台都能唤作兵刃,这小小金钗之事就莫要计较了吧?

    第二句镜头又拉回作者自己,并且点出了酒酣之意。

    全诗之妙却是最后一句,别殿遥闻箫鼓奏。

    前五句俱是视觉,这一句却是听觉,场景却从殿内换到了殿外,与首句隐相扣,形成一个完美的闭环。

    但以诗歌成就而论,此阕说是花间派最高成就也不为过!

    方才,杨凝式每书一纸,殿中无不轰然喝彩,诸如徐游,李建勋这种不胜酒力的,还当场手舞之,足蹈之,以兹庆贺。

    这也是盛唐遗风,或者说是华夏古风。

    李煜上辈子一直对中国人不善歌舞而深觉遗憾,看看人家黑蜀黍,阿三哥哥,随便来一个出来都是民间艺术家,本来以为这是人种问题。,

    看了老版《三国》后才知道,古人也是一言不合就飙舞,不管尬不尬,跳h了再说。

    穿越来后,也是开了眼界。

    总之,杨凝式写完后,大殿热闹得像是马戏团谢幕,或者说相声的返场……

    可他完成佳作后,殿中一边寂静,太宁刚才见他当庭调戏舞姬时,气的要扔杯子砸他,此刻眼中的小星星之多,足以媲美天上的银河系!

    一方面,这首《浣溪沙》已经到达了这个眼下诗词的巅峰,较之“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和“小楼吹彻玉笙寒”在意境上虽然尚有差池,但在技巧和审美已经在伯仲之间。

    而审美这个东西只能靠天赋,后天花再多精力去养成也只能起辅助作用。

    殿中都是内行,自然深知这点,尤其是这首词中远近远的视角镜头感与《一斛珠》如出一辙,这又从另一方面说明两首词确实是出自同一人之手。

    这个人真的才十三岁?

    如果说仅仅是在词作上登峰造极也就罢了,毕竟还有李璟、冯延巳可以作为参照。

    真正让众人瞠目结舌说不出来话的,却是李煜那一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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