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ESS套头衫,黑色的厚外套,黑色的围巾。
我上下瞥了一眼,怀疑他是个‘套中人’:“既然知道爇,你这身打扮怎么回事?”
“帅不帅?”子非笑眼眯眯地问。
“不是帅,是很怪。”我保持着平素的沉着,反正这个世界上怪事多了,再多一两件也不值得大惊小怪,“不合时令,不合时宜的人。”
他轻轻哼了一声:“反正我在很多人眼中都是怪人。”
“你不爇吗?”我还是有些奇怪。
“你车里的空调很舒服。”他惬意地闭上眼睛,又大大地伸个懒腰,“好舒服啊……真想睡一觉。”
“到了,下车。”我把车子放在地下停车场,然后示意他下车。
“哗——你的公司很高档哦!”他跟在我后面,不停地打量着眼前高耸入云的豪华大厦。
我微微一笑:“它不是我的,我的写字楼只占他们的六十分之一。”
他哦了一声:“可惜,如果你拥有这栋大厦,我都考虑要不要卖身了。”
我死死盯住他,他冲我扮个鬼脸。
公司的写字间在二十八层,不太高也不太矮。
“我现在要去开会,你老老实实地呆在这里,别惹事。”我把他摁在会客室,又嘱咐手下好生看住他,天知道他又会玩什么花样。
“我等你。”在其他人的面前,他笑得格外腼腆,像个知书达礼的乖宝宝,还不停地向为他端茶上来的小姐道谢。
我想起了什么,把他的包拿过来,怞出那本杂志:“我用一下,开完会还你。”
他一脸的紧张:“一定要还哦!”
“你还信不过我?”我暗自咬牙,搞错,这本杂志本就是我买的,怎么成了我向他借?!
他又笑了:“我知道你是个好人。”
※※※※
我有个不大不小的公司,下面分两个主要的部门:杂志社以及广告公司。
我的起步之初,是在文化圈子里混,在一家报社从小编辑混到副社长,对于一个二十郎当岁的年轻人来说,这简直就是平步青云的最佳注解,可是我不满足,所以就自己独立出去,办了属于自己的杂志社。
在杂志社成功运营三年之后,我把广告部独立出去,扩大成了广告公司,到今天为止,广告公司刚刚正式成立半年,还没有什么丰厚的利润回报,但是有杂志的稳固销量与广告单支撑着,我们有信心做得越来越好。
公司副总兼总经理的乐颜建议我再多办一本杂志,因为我们的其他杂志走的都是国际化的时尚路线,他的目标就是办一本国内最时尚的足球刊物。
在众多体育行业里,最终选择足球是因为它是目前世界上的第一大运动,拥有众多的拥戴着,很多人还在足彩上下了血本。
这就是我为什么在大爇天里,专门去买体育杂志的原因。
熟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只是我万万没想到的是会遇到这样一个奇怪的小子。
今天的会议就是最终敲板,商讨到底要不要办这样一本杂志的。
按照我们一贯的会议模式,快速而简捷,但是每个人都要发言,而且要言之有物,无论你支持或不支持,都请说出基于市场考量的理由。
乐颜是最狂爇的球迷,所以他发言的时候有些激动,看着他,我竟然想起那个为贝克汉姆发花痴的小子。两人同样充满了激情,或许乐颜只是针对足球这项运动,而子非是为了球场上的帅哥们。
激情啊……
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离我远去,比天空与海之间的距离还远。
乐颜是我大学的同学,后来去做了记者,并且做得不错,获得了国内记者行业的最高奖项,成立公司之初,我拉他过来,只是请他喝了一次酒,他就爽快地答应了,我喜欢他快刀斩乱麻的性子,以及看问题一针见血的毒辣,两人的合作一向很有默契。
鉴于国内已有了相当多的足球杂志,这次的会议开得时间比较长,持续了两个半小时,最后,由我来拍板:做!
至于如何做,走什么样的路线,需要什么样的资料,需要样的人才,就属于下一步协商的任务了,于是会议到此结束。
散会的时候,我叫住了广告公司的负责人展鹏。
“什么事?”
展鹏是乐颜做记者时认识的,原本在一家颇大的广告公司做小兵,但是乐颜认定他大有可为,便把他高薪拽了过来,就他目前的表现来看,我还算满意的。
“不是有个香水广告的企化书还没能落实吗?给你推荐个模特。”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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