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在成人为06块,约占体重的五分之一,每块骨均是一个器官,具有一定的形态结构和血管,神经的供应,能不断的进行新陈代谢,有其生长发育过程,并具有修复和改建的能力,经常进行锻炼可促进骨骼的良好发育,如长期废用则出现萎缩。
骨的形态和功能是互相制约和,由于功能的不同,骨的不同的形态,基本上可分为四类:即长骨,短骨,扁骨,和不规则骨。长骨呈长管状,分为一体和两端,体又名骨干,骨质致密,围成骨髓腔,内含骨髓,在体的一定部位有血管出入的滋养孔。两端又名骺,较膨大并具有光滑的关节面,由关节软骨覆盖,长骨分布于四肢,在运动中起杠杆作用。
短骨一般呈立方形,多成群地连接存在,如腕骨和跗骨。扁骨呈板状,分布于头、胸等处,它们主要构成骨性腔的壁,对腔内的器官有保护作用,如颅盖骨,胸骨和肋骨等。不规则骨形态如其名,呈不规则形,如椎骨,有些不规则骨,内有含气的腔,称之为含气骨,如上颌骨。
"嗯..."
"殉葬,俗称陪葬,是指用动物或活人陪同死者下葬的丧葬风俗。用动物陪葬叫牲殉,用活人陪葬叫人殉。学术界一般认为,人殉现象出现于原始社会末期,即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时期,或父系氏族社会产生的初期。这一现象在人类早期具有普遍性,世界各地的考古都有发现。如在两河流域苏美尔早王朝时期和古埃及第一王朝时期的不少陵墓中,便发现了人殉,在王陵附近还发现了大量人殉墓。"
墓葬研究是以考古出土之墓葬材料为基础,结合文献材料来探讨社会习俗以及宗教行为与观念的一个研究领域。因此墓葬研究与人对死亡及死后世界观有著密切关系,由于生死之事是每一个社会都必须面对的问题。无论古今社会,一个成员的死亡,常隐含其对整个社会存在的威胁。故生死之事不但具有社会意义,也具有宗教意义。
在古代社会中,由于人的生命一般均相当短促,死亡更是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事件。人类普遍习俗都会在某个社会成员死后,透过一套丧葬礼制的施行,帮助死者离开生者的社会而进入另一个世界。而我们也可以从生人处理死者和面对死亡的态度窥探此社会宗教信仰的特色。丧葬制度通常包括了丧礼仪式和埋葬两部分。丧礼为生者替死者所施行的一套仪式,以结束他与这世界的关系,并且保证或引导死者进入另一个世界;埋葬则将死者的身体以一种生者认为恰当的方式加以处理。葬礼为丧礼的延续,而在许多文化中,葬礼后还有祭祀,为生者企图与死者往来的活动。由于中国人一向对丧葬采取谨慎的态度,故人类著实可以利用墓葬材料来讨论中国古代的宗教与社会现象。先秦两汉文献讨论墓葬制度时通常有二方面的重点,一是有关墓葬制度发展,一是墓葬制度的等级问题。
前者可以藉由墓葬的建筑形制讨论社会对死后世界的观念,而后者则是说明墓葬可以反映出社会阶级为基础的丧葬礼仪。曾子曾说过"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这句话不但是他个人的期望,也可以反映丧葬之礼在当时社会中占有的重要地位。中国史上重视丧葬的情况,至少从那些商王大墓的存在已经可以窥知端倪。到了春秋,大墓及丧礼制度的出现都可作为那个社会中人们对于葬礼重视的象征。(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