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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喜欢奶奶,因为奶奶一来,我走,毅然也走。像个梦,我记不起他的绝世容颜,只记得临行前,他不止一次的说:“沈恩衣,记得等我,记得给我写信。”
就这样匆匆别离。
如果我知道,那是永别,这个我只看一眼就有想与之白头到老的人,因为别离记忆空白一片的人,我宁可不识,不见。
我记得他挡住我的晨光,我记得他深站河里,微笑着向我伸出双手,大声说:“沈恩衣,来,有我在,别怕。”
记得他喝酒,皱着眉,明明自己很吃亏了还很担心我的样子。
可转身回头,我不再记得他的倾世容颜。
第二天,奶奶给我们找的活,依然是寄秧,可这次是寄得钱的,不像之前的帮忙。
我和伍歌去,主家的田附近有竹林,人家。
那个人家,我和伍歌刚到,三姑六婆就笑:“你怎么不下来同我们寄秧?”
“不会寄!”
“那你干嘛?哦,看见这儿有年轻姑娘,想嘟?”
那人听了,脸红红,接着头也不回的跑了,他简直成了热锅上的小蚂蚁,一会儿跑上,一会儿跑下,因为我们在那,他连在家做饭都十分不安。
后来,他干脆放音箱,开得很大很大声。
可他越开,别人越笑。
主家很爽快,早早就发钱了。很累的一天,累得我几乎想不起附近,在不远处,还有一个叫毅然的人,看看来路,来路有家商店,商店过去是桥,桥上去是伍歌的家和村子。
可来路沒有毅然这个人。
去路呢?
去路错综复杂,这里的人家紧致,密集,因为近河,许多路,篱笆,人家,都用了十分漂亮的鹅卵石精工砌成。
就这样风景如画的村,我真的很喜欢。住下来,也能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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